【导语】:家长们在自家小孩小学报名的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现在小编整理出2015合肥庐阳区小学招生的一些常见问题,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5合肥庐阳区小学招生常见问题及解答
1、如何理解义务教育阶段中的“两个一致”原则?
答:今年我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
2、户籍在庐阳区,但实际居住地在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住房,但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子女如何入学?
答: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有住房的,其子女则应在自己父母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有何规定?
答: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本区小学毕业生于6月6日-7日,直接到民办中学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16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5、今年的政策性照顾有哪些?
答:凡符合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5〕112号)中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材料,享受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小学招生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并根据区内各中学学额情况统一分配。
6、来我区务工就业的农民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精神,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13日—17日集中受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距暂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19中、36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五一小学、育新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
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小学:虹桥小学、杏林小学、钢铁新村小学、新庄小学、四河小学、五一小学、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育新小学、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岗西小学、十张小学、新农小学、古城小学、幸福小学。中学:合肥市第19中学、合肥市第36中学。
7、今年在学校布局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为加快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步伐,今年将继续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永红路小学停止招收一年级新生,二至六年级学生在原校原址由原任课教师授课至毕业。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45中森林城校区将于2015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两校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新生。
8、如何咨询庐阳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答: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170号)设立招生咨询点,并选派专人就家长们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咨询电话:65551770—8800。也可以登录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网查询,网址:WWW.hfl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