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亳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30人:招聘对象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市城乡未婚男青年,部队退伍士兵和身体素质特别优秀或有文体专长的优先选用。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至2月1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实施意见》精神,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突出现状,提高社会防御火灾事故能力,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亳州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身体条件
年龄18-25周岁,男性身高1.62米以上,体重50-75千克;体貌端正,体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
(三)岗位条件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市城乡未婚男青年,部队退伍士兵和身体素质特别优秀或有文体专长的优先选用。
二、招收办法
委托市就业人才服务局进行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政审、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签订派遣合同的程序,聘用后由市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
三、相关待遇
(一)待遇保障
月工资1500元,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津贴、高危补贴和奖励工资等项组成,根据岗位、工作年限逐年增长,原则上达到城镇在岗职工当年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缴纳五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常就餐、被装,由用人单位参照现役官兵供给标准免费提供。
(二)公休假期
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实行等级战备制和轮休制,每月可累计调休8天。
四、签署合约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服务期限为每期1年,试用期3个月,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自动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经支队审批后可续签;
(二)合同期内有严重违法违纪事实和行为的,市公安消防支队有权解除合同;
(三)其他规定参照《亳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2014年1月16日至2月1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报名。
地点: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室。
联系人:刘永,0558-5132267;徐参谋,0558-536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