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年合肥产假工资如何计算?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法》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 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合肥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
按 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产假对象 | 正常津贴 | 晚育津贴 | 难产剖宫津贴 | 多胞胎津贴 |
女职工 | 3个月津贴 | +1个月津贴 | +半个月津贴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半个月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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