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补办离婚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服务对象
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双方需亲自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一方申请补领结婚证,需有医院、村居委、单位等出具证明确认另一方当事人因身体状况原因不能到场。
申报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须加盖公章)1份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离)
4、男女双方或一方是军人的,需提供:①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服务流程
1.初审:核查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
2.受理:审查通过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查不通过的向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3.审查:审核当事人提供证件材料以及填写的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4.发证:颁发婚姻登记证。
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