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及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材料
补贴标准
(一)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
(二)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实施期间,补贴标准省厅出台新标准,按省厅规定执行。
申报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按季向认定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按季向户籍所在地、本市登记失业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 《合肥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2. 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3. 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4. 《就业创业证》原件;
5. 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申请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补贴须一次性同步办理。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注意:申领前首先需要做失业登记,登记后要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确认是困难人员才能网上经办系统申领
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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