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合肥生育多胞胎产假时间
合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拓展阅读】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指出,“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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