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做好密切、次密切接触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亳人员,入境来(返)亳人员等重点人员解除隔离后的居家健康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密切、次密切接触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亳人员,入境来(返)亳人员等重点人员解除隔离后的居家健康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一、落实个人责任。需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主动落实单人单间居住、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防疫规定,与同住人员保持一定距离,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要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管理人员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就医过程中,请戴好口罩。
二、减少人员接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报村(社区)批准,并严格落实“六不得”,即: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外堂食或聚餐;不得在小区散步以及外出观影、观戏、观展;不得会客、参加聚会和讲座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商场、超市、办公楼、餐厅等人群密集场所;不得前往影剧院、KTV等密闭环境,
三、严格责任追究。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社区医学观察管理工作,对不履行职责、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个人要落实自我管理责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不履行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采取严肃惩戒措施。
市、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亳州市:56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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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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