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全年禁放,春节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全域
巢湖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全年禁放,春节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禁放区域为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全域。
温馨提示:
1、在禁放区域内,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带至执法办案场所从重处罚。
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人员信息,一律录入信用共享平台。
3、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处罚的,一律抄报市监察委和其所在单位。
4、对于被处罚的典型案例,一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