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合肥中考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条件和录取办法见正文。
2025合肥中考录取原则+条件+办法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普通高中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部分省示范高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以及普通高中艺术类、体育类特色班招生均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以及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所有等级排序均遵循金牌原则。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市区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考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2)填报条件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定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情况从市区外随迁转学到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市区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5.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①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和体育类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由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组织专业考核。所有考生按专业考核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和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②艺术类、科技类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由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组织专业考核。所有专业考核达到合格标准且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③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考核。考生在中考成绩达到相应标准后,按专业考核成绩择优录取。④加大足球、排球等特色项目建设,探索面向全市招生。
(2)部分省示范高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
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与普通高中相同。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执行。
(3)国际班招生。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一六八中学国际班(国际课程项目)招生,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各学校要落实办学主体责任,统一组织做好国际班的宣传、招生等工作,不得转交给合作方自行组织。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并审验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的入学合同及缴费凭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国际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单独建立学生档案、单独进行教学评价,每学期凭缴费凭证注册一次。就读期间,学校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将国际班学生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入学,不得减免费用或者先收费后退费。具体招生办法另文印发。
(4)面向市区外招生。
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单列,合肥三十五中内地西藏班具体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招生计划的合肥市普通高中部分重点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招生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及人数另文印发。
(5)“杨振宁班”“国防教育班”招生。
合肥一中瑶海校区举办“杨振宁班”和“国防教育班”。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6.综合高中班招生。
合肥工业学校、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黄麓师范学校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每所学校招生计划200人。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在高一下学期结束前或高二上学期结束前,遵循自愿原则,可申请转为中职学籍。以中职学校为办学主体和教学地点,学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具体见附件1-2。
7.补录工作。
市教育局将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轮招生结束后,分两次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分两次进行补录,均实行征集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达线未录取考生可参加补录。如招生计划全部完成,则不再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职学校
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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