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退休人员或在职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合肥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本地宝。
参保职工或退休人员亡故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或退休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可列为供养对象。其中:父母、配偶必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必须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申报供养直系亲属遗属补助应提供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无固定收入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未满18周岁的需提供在校证明;表明与参保人员(退休人员)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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