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机动车未在抵押期间补领登记证书的,可由车主本人通过支付宝“合肥网上车管所”“视频办云窗口”申请
合肥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换发办理指南
一、窗口办理
(一)申请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属于换领登记证书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3、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应当提交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4、机动车在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5、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申请。
(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滨湖车管所(合肥市方兴大道与宿松路交口),蜀山分所(蜀山区大别山路26号),包河分所(包河区天津路与哈尔滨路交叉口西南角),瑶海分所(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口),庐阳分所(合肥市庐阳产业园官塘路7号)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滨湖车管所,蜀山、包河、瑶海、庐阳车管分所);
双休、节假日9:00--17:00(滨湖车管所)
二、网上办理
机动车未在抵押期间补领登记证书的,可由车主本人通过支付宝“合肥网上车管所”“视频办云窗口”申请(工作日9:00-17:00)。
三、收费标准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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