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合肥申请公租房,什么情况会被认为已有住房?,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在合肥申请公租房,什么情况会被认为已有住房?
1、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拥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2、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已承租公有房屋的;
3、申请家庭在申请前3年内在市区出售或赠与房产的(因重大疾病治疗等原因出售住房的除外);
4、在市区拥有待入住的安置房屋;
5、应当认定为自有住房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在本市已享受房屋征收等货币安置补偿政策5年内的;
2、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拥有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
3、有经营性用房的;
4、已享受经济适用房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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