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前段时间发现结婚证没了,打算近期找个时间去不领,请问补领婚姻证件有什么条件吗?
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前段时间发现结婚证没了,打算近期找个时间去不领,请问补领婚姻证件有什么条件吗?
合肥市民政局回复: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件与结婚登记所需证件相同;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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