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您知道退休职工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吗?不清楚的请跟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那吧,或许对您能有帮助哦!
《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2年12月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视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齐;
非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本人负责补齐。
补缴费用均按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5%计算,所缴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