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社保如何计算缴费基数,合肥社保缴费基数是怎样计算的,现在就跟合肥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合肥社保卡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合肥本地宝。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2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2013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参加工作或再就业的职工,以本人2013年1月至6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其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4.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5.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总括: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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