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本地宝为您带来申请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领取、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对借款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通过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并参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的借款人(含配偶)信用状况,对借款人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
经批准同意贷款的,借款人与管理中心或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采用住房置业担保的,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采用抵押或质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的委托要求,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附:申请材料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新商品房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1式4份(申请人签字栏需现场当面签字);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非本市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离异后的申贷人现单身的,除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裁定判决、调解文书原件,复印件4份外,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份(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复印;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4份);
(6)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预付款+贷款额=房价);
(7)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做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在工行城建支行办理贷款的,需提供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
(9)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还贷储蓄存折(卡),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1)配偶方、共有产权人未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开户职工需提供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12)配偶在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职工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13)配偶、共有产权人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下岗、失业证明。
合肥购买二手房公积贷款材料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原件仅查验,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2.《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一份
3.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仅查验,复印3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4.婚姻证明文书,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无离婚协议的提供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3份。
5.户口本原件仅查验,复印3份,提供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6.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复印2份
7.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仅查验,复印3份,存量房托管款+贷款额=房价(以合同、契税、托管协议价低者计)
8.过户前及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原件仅查验,复印2份,需载明竣工年限
9.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仅查验,复印2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仅查验,复印2份
11.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复印2份,购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12.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一份,复印1份,有效期三个月(公积金缴存单位盖章)
13.还贷储蓄存折(卡),贷款银行查验,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4.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一份,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注:
1.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一纸一份。在交行办理的组合贷款需再加印印件一份。
2.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3.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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